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25.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
25.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2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6 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25.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5.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25.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8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